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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第07版:基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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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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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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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帅、陈进、刘兵、杨帅、高骞、赵飞、王小卫、郭帅、李忠、郑红子、白彦利、刘浩东、胡毅、杨梦波、孙晨15人无理由长期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试行)》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4项规定,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决定与李帅、陈进、刘兵、杨帅、高骞、赵飞、王小卫、郭帅、李忠、郑红子、白彦利、刘浩东、胡毅、杨梦波、孙晨解除劳动合同,通过登报公示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以内到本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特此公告。 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李帅(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9610252511) 陈进(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8602013516) 刘兵(公民身份号码:412827198703202513) 杨帅(公民身份号码:411281199012123532) 高骞(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8811143536) 赵飞(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8603162513) 王小卫(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8303203010) 郭帅(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9102261016) 李忠(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8712190038) 郑红子(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8207095515) 白彦利(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8708261032) 刘浩东(公民身份号码:410329200411289796) 胡毅(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8507031556) 杨梦波(公民身份号码:411281199906011011) 孙晨(公民身份号码:41032319891113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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