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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4-15
2025-04-15 第08版:法治视窗 大 |  中 |  小 

借力化解民行交叉案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文卿通讯员马鑫琳韩东耕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84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文卿通讯员马鑫琳韩东耕)4月10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咨委)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民事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的纠纷,这是专咨委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首个案例。
    张某、魏某二人同在南阳市某村口路边摆摊做生意,因为道路通行问题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张某用手拍了魏某头部,致使魏某受伤倒地不起。公安机关经调查和认定,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对魏某的赔偿金额,双方存在分歧,魏某遂向卧龙区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之诉。张某认为,双方发生争执的过程中,魏某有故意挑衅、讹诈行为,
因此也向卧龙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受理后,专咨委委员张斌迅速启动协调机制,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在掌握基本情况后确认该案属于“民事赔偿+行政争议”复合型纠纷,化解纠纷的根源是解开张某与魏某之间的心结,遂决定采用“一揽子化解”的工作思路,将两人约至法院进行调解。由于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调解工作存在一定难度,该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韩东耕作为指导法官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场向魏某给付赔偿金4800元,双方均同意撤诉。该案的调解充分彰显了“前端治理+多元解纷”机制的制度优势。
向专家学者引智借力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提升行政审判办案质效,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咨询作用,2024年4月16日,卧龙区法院成立专咨委,聘任8位专家为委员。
    专咨委通过建立府院联席会商机制,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并通过提供咨询意见等方式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针对涉民事纠纷、未经过行政复议或因政策调整、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行政争议,专咨委将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
    该院主动向专家学者引智借力,形成“工作互动、信息共通、争议共调”的良好格局,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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