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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4-15
2025-04-15 第07版:清风中原 大 |  中 |  小 

“自审+协审”提升案件质量

作者:苗珊珊尹锐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11
    本报讯为推进案件质量关口前移,延津县纪委监委运用“自审+协审”模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把关,有力助推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确定专职自审员,边查案边审核。该县纪委监委从乡镇纪委中,选择具有丰富审查调查或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正式培训后将其确定为乡镇案件专职自审员,从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自查审核,提出自审意见并及时整改完善,把好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
    做实“乡案县审”,以协审把严关。该县纪委监委结合乡镇案件实际情况,在自行审理后、作出处分处理决定前,聚焦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文书管理等,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协助审理,逐案列明问题清单并反馈完善,确保乡镇自办案件质量。
    及时总结经验,提业务促质量。该县纪委监委编印指引材料、组织典型案件复盘、开展业务培训等,为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提供指导;定期选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跟案学习,参与案件查办与审理工作,以履职能力提升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今后,我们将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形成统一方向、规范有序、查审同步、高效运作的办案新模式,确保乡镇案件证据不留短板、程序不留缺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苗珊珊尹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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