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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第13版:法在身边 大 |  中 |  小 

没有借条,出借人该怎么办?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刘俊华 通讯员徐耀军王皓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95
基本案情
    2022年,刘某乙向刘某甲借款5000元。刘某甲将借款以现金的形式交付给刘某乙,双方当事人未就此事出具借条。后刘某甲要求刘某乙偿还借款,刘某乙称当时只借了4000元。因双方当事人就借款数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某甲将刘某乙起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应当对双方当事人存在借贷合意及借款事实的发生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就借款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对此,原告刘某甲提交了录音和取款记录证明借款情况,但录音中没有显示借款数额,取款记录仅能证明原告刘某甲取钱的事实,不能证明原告刘某甲实际交付被告刘某乙的金额。综上,原告刘某甲不能证明被告刘某乙欠付借款的数额,法院判决被告刘某乙偿还借款4000元。
法官提醒
    借款最好通过转账的形式转到借款人本人账户,并添加备注信息。双方当事人之间如果存在其他经济往来,应标注清楚,避免出现不同债务的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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