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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4-10
2025-04-10 第13版:法在身边 大 |  中 |  小 

一场雨让货物受损

遭遇恶劣天气,实际承运人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文卿 通讯员郭贝聂传青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89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赵某从浙江省某公司承接了一份运单,货物是镀锌钢带,运输目的地为陕西省某市,赵某雇用吴某作为司机负责此次送货任务。当吴某到达目的地时,当地正在下雨,厂家发现货物没有盖雨布,便要求吴某立即将雨布盖好后等待卸货。但吴某在两个小时后才完成盖雨布的工作,在此期间货物已被淋湿。厂家发现货物被淋湿后拒绝收货,并要求赔偿。因与厂家协商无果,赵某与吴某商量后,不得不将货物拉回内乡县存放于仓库内。因赵某、吴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赵某遂诉至内乡县法院。
案件结果
    受理案件后,法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调解的过程中,法官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诉求。赵某主张吴某赔偿损失2万元,吴某虽对自身失误有所认识,但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法官先从双方当事人的合作关系入手,指出此次事件对双方当事人都造成了负面影响,若继续僵持,不仅耗费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随后,法官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吴某阐明其在此次事件中因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对货物受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官也劝解赵某,在雇用吴某时,虽明确了工作任务,但在运输过程中的监督和沟通也应进一步完善,应适当考虑吴某的承受能力。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当庭支付赵某1.7万元赔偿费,这起纠纷得以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运输途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除外。承运人未采取必要减损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就扩大部分不得主张免责。因此,承运人在承接运输业务时,务必与委托方签订书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争议。另外,也要充分评估运输条件及货物特性,对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因素如路况、天气等提前采取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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