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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第12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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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专业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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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文卿 通讯员 李亚瑾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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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文卿 通讯员 李亚瑾)“法官,我的当事人表示,这个判决书清晰明了,他让我向您表达感谢。”4月7日,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代理人,向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法官送来一面锦旗。 2024年6月的一天,正在上初中的小张驾驶电动自行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张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就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王某将小张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 法官拿到案卷材料后,认真阅卷了解情况,并依法组织庭审。庭审中,小张及其监护人对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认为小张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某的治疗费用中有部分费用并非治疗本次交通事故伤情产生的,申请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鉴定。王某则主张事故责任划分正确,索要费用有理有据。 秉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理念,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法官在判决书评理部分对事故责任划分、原告合理损失、被告应承担的赔偿等进行充分释法明理,通过摆事实、列依据、明权责的方式,将案件事实讲清,道理说透,结果列明,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均服判息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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