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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第15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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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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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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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宋振朝、宋微微、王玉红、宋高举: 你们向我借款本金267万元及相关利息,至今未还。经协商,我与李辛甫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将对以上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佰陆拾柒万元整(267万元)及其他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全部转让给李辛甫。通知人已于2025年4月3日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上述内容通知了各位债务人,但均被拒收。现通知人再次以公告形式通知各位债务人,请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直接向李辛甫履行偿还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寇海云 2025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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