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4-09 第14版:法在身边
| 大 | | 中 | | 小 |
|
|
虚假发货实施诈骗 |
判刑+罚款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朱广亚
通讯员梁冰玉栗玉兵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48 |
|
|
|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30日至7月2日,小张、小朱共同预谋,利用内黄县某超市有烟草专卖证资质的便利,通过虚假发货的方式实施诈骗。 小张负责在微信群里联系客户并让其添加小朱的微信,小朱则购买矿泉水或者生玉米等代替香烟向客户发出快递,获取快递单号后,两人再通过微信发送给客户,欺骗客户打款。经查,小张、小朱共计诈骗62名被害人,诈骗金额40.15万元。 判决结果 内黄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小张、小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后经内黄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小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小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检察官提醒 在进行网络交易时,要警惕异常低价商品,及时确认交易对方的身份和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尽量在知名、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购物,使用平台提供的支付渠道,确保交易安全。如果遭遇诈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