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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第06版:最美枫景看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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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事实讲道理调结抚养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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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刘静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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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刘静)“婚姻终止,亲情不断。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当事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父母基于对孩子的爱而争夺抚养权无可厚非,但由谁抚养孩子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在襄城县法院采访时,该院家事审判庭负责人万方芳讲述了她最近刚办理的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离婚后,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情况确实比较常见,但我们要听孩子的真实想法。”4月3日,万方芳在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小明和小红(均为化名)于2021年自愿离婚,约定两个儿子由男方小明抚养,女方小红支付相应的抚养费。2025年3月,因小红迟迟没有支付抚养费,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小红却以小儿子愿意跟随其生活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小儿子抚养权。双方对小儿子的抚养权争议较大,经过多次庭前调解仍互不相让, 调解无果。 万方芳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建议双方综合考虑孩子读书、生活、居住环境及经济能力等因素……通过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小红自愿撤诉,小明撤回抚养费的执行。 调解结束后,万方芳又对小明和小红进行了普法和亲情教育,在妥善处理情感纠纷的同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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