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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第06版:最美枫景看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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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法结”化心结重建合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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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张群芳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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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张群芳)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周口市淮阳区法院了解到,该院王店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促成双方重建了合作关系。 原告广州某皮业公司主要经营皮革原料批发业务,被告李某为某皮具加工厂经营者。双方自2018年起建立了5年的稳定合作关系,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交易模式。 截至2025年3月,李某累计拖欠货款1.7万余元。原告因急需资金周转多次催讨未果,向淮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立即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原告、被告已经合作多年,李某因近期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付款,但仍有继续合作的意愿。 为了促成双方的和解,承办法官向原告释明,被告李某近期经营困难,强制执行可能雪上加霜,导致“两败俱伤”。同时,承办法官警示李某, 诚信是经商之本,拖欠货款既违法又损害商业信誉。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并认真核对账单,李某表示愿意在规定日期前一次性付清货款。原告对此无异议,并放弃了关于利息的诉请。 法官表示,该案的调解证明了柔性司法手段化解纠纷,不仅能实现案结事了,更能促进商业兴旺。这种既解“法结”又化心结的治理智慧,正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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