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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第10版:安全周刊 大 |  中 |  小 

推动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

我省开展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钰颖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230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钰颖)4月7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安委办)日前发布在全省开展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4月30日前完成一轮排查,并于6月30日前将排查问题整改到位。
  瞄准3类企业和重点场所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按照“省级统筹、市县主导、乡级主责、基层主体”的原则,坚持“疑似从有、先排后核”,对化工行业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清理,对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主要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一般化工、医药生产企业,涉及使用疑似化工装置的其他类型企业这3类企业,以及废弃闲置厂房、仓库、校舍、民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
  查处6种非法违法行为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查处6种非法违法行为,包含非法违法转让、转包、转租厂房、设备、资质,或以挂靠、“厂中厂”等方式,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挂名“生物”“医药”“科技”“新材料”等,逃避安全监管的;利用废弃闲置厂房、仓库、校舍、民房、养殖场等,无证无照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已被查处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继续从事非法违法化工生产、储存活动的;存在其他非法违法化工生产、储存活动。
  发现8类非法违法行为线索
  “为提高工作质效,提升基层一线落实能力,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省安委办通过集中调研,制定出基层排查清单,按照‘一件事、一张纸’的标准,指导各地加强对非法违法化工行为的辨别核查,帮助基层排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线索。”省安委办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排查整治重点关注是否使用塑料桶、铁皮罐、气瓶、反应釜、蒸馏罐、搅拌机等作为生产容器和装置;是否存在设备锈蚀严重、管道私拉乱接现象;是否有臭鸡蛋味、刺激性、甜腻味、酸腐味等异常气味等8类非法违法行为线索。
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在风险隐患治理方面,通知明确,化工园区要对照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安全整治提升。省安委办将邀请国家级专家在6月30日前,对50%的化工园区开展一轮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化工医药企业要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高温汛期特点,提前做好安全度汛准备。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在6月30日前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按照此次工作要求,各地要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打击、企业自查自纠、社会积极参与’的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省安委办已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省安委会综合抽查内容和年度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内容。”省安委办工作人员表示,省安委办实行“一线工作法”,已成立9个督导检查组,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推动专项整治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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