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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4-08
2025-04-08 第03版:法眼观澜 大 |  中 |  小 

个人信息保护也应与时俱进

作者:□李治群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198
    近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治理常用服务产品和常见生活场景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典型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在这个系列专项行动中,相关部门将围绕App(含小程序、公众号、快应用)、软件开发工具包(SDK)、智能终端、公共场所、线下消费场景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以及针对个人信息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等开展治理。
    伴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融入度和参与度也越来越深,在许多场合难免会用到个人信息。可以说,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几乎贯穿人的一生。个人信息的载体也由纸质版普及到电子版、网络版。
    这么多环节,这么多场合,都涉及个人信息。一旦防护不到位,就会面临个人信息外泄的风险。外泄,既包括个人信息的主人及采集其信息的部门、机构等无意间的泄露,也包括别有用心者的有意泄露。不管是哪种泄露,给被泄露者造成的负面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除了个人隐私被曝光,甚至会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被泄露者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有的甚至掉入“灰黑产”陷阱中。
    可见,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立法层面,网络安全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早已将个人信息安全纳入保护和监管。在执法监管层面,有关部门或机构也纷纷出台制度规定,指导约束信息采集使用者合法合理处理个人信息。具体到每一个处理环节,相关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比如,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例如,智能音箱、智能门锁、智能摄像头等家居产品,智能平板、智能学习机等学习终端,未提供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高频次、高精度、长时段超范围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这些家居产品或学习终端的使用者如果不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就没法使用这些商品。而一旦使用,又面临着过多的个人信息被对方过度收集的尴尬境地。又如,自动售卖、扫码点餐、出行乘车、入场停车、商超支付、扫码充电、房屋租赁等线下消费场景中,某些机构或平台强制用户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收集非必要的手机号、生日、性别等信息,未经同意向第三方提供收集到的用户个人信息,导致用户的个人信息外泄。
    而打击防范上述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正是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将联合开展的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一个部分。这个系列专项行动,既是在以往依法治理基础上的深化,也为以后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技术的革新、形势的变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机构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应与时俱进,要因时而异,因地制宜,要在治理的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大胆创新,靶向施治,精准防范、打击涉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抓住时机、把握节奏、讲究策略,体现时度效,灵活运用综合治理、阶段性治理、专项治理等方式,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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