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4-02 第07版:县区新闻
| 大 | | 中 | | 小 |
|
|
交通事故起纠纷释法明理促和谐 |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王珂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02 |
|
|
|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王珂)3月26日,当事人李某来到浚县法院,向法官温情调解纠纷表示感谢。 2024年7月6日,李某驾驶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相撞,致两车损坏,李某及乘坐人曹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后李某、曹某与张某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将张某诉至浚县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认真分析案件,逐步推进案件审理流程。在原告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时,考虑到被告赔付能力有限,法官便耐心细致地与双方沟通协调,详细了解原告治疗花费情况与被告的赔偿意愿和能力,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优解。法官通过多次面谈、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与其进行沟通和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据介绍,浚县法院将继续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审判工作的动力,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追求案件办理效率的同时,厚植司法为民根基,以初心守护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传递法治温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