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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第14版:法在身边 大 |  中 |  小 

离婚约定房贷归对方另一方或仍需共同承担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路梦蝶 通讯员孙莉芳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54
身边的事儿
    2020年,文某(男)与王某(女)协议离婚,约定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归文某所有,王某应分割的财产折抵为子女抚养费以及王某应分担的房贷。离婚后,文某因经济困难连续数月逾期还款,银行将文某、王某共同诉至西平县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剩余贷款本息。王某辩称,离婚协议写明了房贷归男方还,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贷款发生在文某、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系二被告为购买住房所产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文某和王某已协议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作出约定,但该约定仅在文某和王某内部有效,不能以此对抗债权人银行,故王某仍需对房贷承担还款责任。今年2月18日,法院判令文某、王某共同偿还房贷。
法官提醒
    离婚不是逃避债务的挡箭牌。夫妻双方应在离婚时妥善协商房贷处理事宜,避免因“糊涂账”引发二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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