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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28 第05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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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司法促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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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李广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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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安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李广)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林州市法院获悉,该院姚村法庭审结了一起涉辖区重点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能动履职、善意调解,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原告因合同履行问题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若机械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被申请企业资金冻结、经营受阻。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被申请企业系辖区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营收稳定、无其他债务纠纷,且纠纷金额仅占企业流动资金的极小比例,具有履行能力,保全必要性不足。随后,法官对案件进行综合考量,秉持“护权益”“护发展”并重理念,裁定驳回申请人的保全申请。 同时,法官启动案件调解工作,积极联系原告、被告对案涉货款进行核对。在法院的引导下,被告充分认识到了自身的责任,自觉履行了给付货款的义务;原告也向法院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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