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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第16版:法在身边 大 |  中 |  小 

网上购物需谨慎维护权益要依法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 通讯员李丹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30
    身边的事儿
  2024年1月,小张通过某电商平台下单一辆助残电动四轮车。使用数月后,小张以电动四轮车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在产品行驶速度、续航里程、制造工艺等方面存在虚假宣传为由,向鹿邑县法院起诉,要求商家返还购物款2.37万元并支付3倍赔偿7.11万元。
判决结果
    鹿邑县法院城郊法庭经审理认为,小张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的助残电动四轮车属于定制专拍产品,商家对车辆整车尺寸、内部尺寸、充电器、电池类别、最高时速、续航里程等配置附有详细的参数说明。商家承诺消费者收货后可七天无理由退货,小张在试用期内未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使用数月后又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虚假宣传为由主张退一赔三,起诉时案涉商品已损坏,无法鉴定,小张又无其他证据证明案涉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故法院对小张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定制产品是根据用户特殊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或生产的产品,通常生产销售成本更高、交付周期更长,但也需符合相应质量标准。消费者如有证据证明此类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商家明知产品不符合标准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有权以欺诈为由主张退一赔三。
    本案中,案涉电动四轮车因长时间使用导致损坏,无法进行质量鉴定,
小张也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电动四轮车存在质量问题,且小张未在收到产品后七日内按照规则退货退款,使用数月后又以质量存在问题、商家存在欺诈为由主张退一赔三,在无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对其请求不予支持。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应注意保存证据,并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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