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3-26 第15版:法治广角
| 大 | | 中 | | 小 |
|
|
债权转让公告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99 |
|
|
|
永城市威龙商贸有限公司、永城市永信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名称变更为永城市永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吕艳红、吕其昌、刘广华、徐银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与永城市永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已将借款合同编号为中原银(商丘)流贷字2019第530075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对永城市威龙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614.24万元(截至2025年1月18日)转让给永城市永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述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权利及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你们作为上述债务的借款人及保证人,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发出债权转让公告,请你们立即向永城市永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偿还义务,本债权转让公告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公告 公告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2025年3月26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