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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第15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调一案两案结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屈妍慧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96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屈妍慧)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商水县法院获悉,该院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原告、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24年5月,原告苏某某与被告于某某签订《养鸡棚租赁合同书》,于某某将自己的养鸡棚出租给苏某某。8月7日,养鸡棚上方电线因故障起火引燃周边物品,导致养鸡棚被烧毁、棚内鸡苗被烧死。苏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于某某返还租金2.3万元并赔偿鸡苗损失5万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审查材料并和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原告起诉的损失共7万余元,而被告养鸡棚的损失经评估为15.6万元,被告的损失远大于原告,且其表明就火灾造成的养鸡棚及棚内物品的损失另行起诉。原告租赁养鸡棚,在交接时未全面检查,使用中疏于管理,且棚内破旧设备堆放混乱,故造成此次火灾,原告比被告的责任大。
    综合具体案情,法官向原告告知上述情况,表明其应当承担的责任比被告大,这两个案件可以一并调解。随后,法官多次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并通过律师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一次性赔偿被告养鸡棚烧毁损失款5.5万元并当庭履行,被告自愿放弃因烧毁养鸡棚所造成的其他损失,撤回另案对原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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