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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第10版:省会政法 大 |  中 |  小 

现场调解维护邻里和睦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左世友叶春苗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93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左世友叶春苗)3月14日,新郑市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在家安装摄像头被邻居控诉侵犯隐私的邻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耐心释法析理,当事人最终选择撤诉。
    张某和王某是邻居,两家隔着一条马路。张某在自家房屋后面安装了一个摄像头,覆盖回家的必经之路,该行为引来了王某的不满。
原来,张某安装的摄像头对着王某家的门窗,王某觉得自己被监视了,且摄像头在夜间散发红光,影响其休息,遂多次要求张某拆除摄像头,张某却不予理会。无奈之下,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张某辩称该摄像头拍摄范围是自己回家的必经之路,属于公共区域,未侵犯他人隐私,还指责王某家也装了5个摄像头对着自家的窗户和必经之路。双方情绪激动,互相指责。
    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决定与调解员一同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查和调解。经比对,法官确认张某的摄像头覆盖了王某家的活动区域,侵犯了王某隐私权,遂就摄像头安装的合理限度范围和隐私权相关法律知识等告知张某,随后又来到王某家中征求意见并安抚其情绪。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沟通协调下,张某同意调整摄像头方向,王某也当场撤诉了。双方达成和解,表示今后会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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