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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第07版:法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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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次调解 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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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曹玲玲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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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安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曹玲玲)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林州市法院获悉,该院临淇法庭法官历经6次调解,促使某案件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天履行完毕。 在一起新房装修纠纷中,被告对原告的装修效果不满意,认为产品存在质量瑕疵,原告则坚持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装修款。 受理案件后,法官查阅卷宗并及时与双方联系,了解事情始末,征求他们的诉前调解意见,双方有较大分歧。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官继续秉持“以和为贵,调解优先”的理念,于庭审前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提出了对存在质量瑕疵的木门进行维修的方案和具体金额,被告要求原告将瑕疵木门拉走,二人仍争执不下。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前后组织双方进行了4次庭审,进一步核实案件细节,并在每次庭审结束后反复研讨调解方案,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他们若继续争执,一方面被告的装修进程将一再拖延,另一方面案涉装修材料堆放和存储也是问题。 看到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法官加大调解力度,结合传统美德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款4000元,原告将剩余木门和门套拉走。当日,案件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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