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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第06版:法治视窗 大 |  中 |  小 

在生态修复基地上法治课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潘国庆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819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潘国庆)“葛庭长,上次咱们在骆驼岭搞的植树节法治实践活动,效果太好了。孩子们回来后都很兴奋,反响特别好。以后咱们能不能多交流交流,多组织点现场教学式的法治教育活动?”昨日上午,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庭长葛梦阳的手机响了,是麦岭初级中学的姜老师打来的。
    作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葛梦阳一听,立马就答应了:“那是必须的!学生是祖国的花朵,要让孩子们多参与法治实践和法治教育活动,让他们在成长的路上有法治保驾护航。”
    日前,襄城县法院联合麦岭镇初级中学,在该院设立的骆驼岭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开展“法治护绿共建未来”主题实践活动。法官在现场给学生上了一堂法治课,结合刑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襄城县本土人文、自然生态环境特征,通过法条解读、案例解析、互动问答等形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保护观念,增强法治意识。课后,法院干警与学生一同植树。
    作为省高级法院确定的环资审判集中管辖法院之一,襄城县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将环境资源审判与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深度融合,通过“送法进校园”等形式,秉持实践出真知理念,让生态法治观念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让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地生根
    2016年8月,襄城县法院在该县骆驼岭设立了占地200多亩的森林生态恢复基地,是许昌法院系统首创,更是全省法院较早实践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态修复基地之一。
    近9年来,该院在审理滥伐林木等环境资源类案件时,责令被告人或其家属等在基地内补种树木、恢复生态,并将复植补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让“生态破坏者”变成“生态保护者”。截至目前,基地已复植补种杏树、桃树、柿子树、核桃树、栎树、樱桃树等十几个树种。
    该院还组织干警和社会公众参与植树活动,推动生态修复与公众教育的有机结合,让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地生根,不仅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更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2022年6月,麦岭法庭办理的相关案件被最高法评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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