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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第06版:法治视窗 大 |  中 |  小 

以法之名守护古树风华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马琳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72
    本报洛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马琳)“在汝阳县城关镇下石庙村,有一棵树龄逾700年的皂荚古树,是‘洛阳十大最美古树’之一。”昨日,洛阳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河南法治报记者,该院联合汝阳县法院、县林业局及县城关镇,在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参与、见证下,就这棵皂荚古树发出了司法保护令。这是该市发出的首份司法保护令,标志着洛阳市创新构建的“执法+代表+司法”古树保护机制正式落地。
    发出保护令前,洛阳市中级法院组织林业资源较丰富的汝阳、洛宁、嵩县、栾川等4个县的法院及林业部门召开“云端护绿”联席会议,共同对新出台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并在建立协作交流机制、设立司法保护台账、违法线索移送、法治宣传、配备司法守护人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一年打两次药、定期修剪树枝……由于古树生长在家门口,洛阳市人大代表梁军堂平日主动担负起古树的养护责任。他说:“这棵树枝繁叶茂,是我们村最具代表的标志,也是大家心里的一份寄托。平时的养护都是我们自发进行,如今有了司法保护令,我从心底赞赏法院的这一做法,觉得更踏实了。”
    汝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辉说:“此次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生动司法实践。汝阳县法院作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法院之一,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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