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3-14 第04版:政法前沿
| 大 | | 中 | | 小 |
|
检察护航 消费无忧 |
让隐形眼镜安全不“隐形” |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张萌王丽婷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46 |
|
|
|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张萌王丽婷)“我们将深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让隐形眼镜安全不‘隐形’。”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在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采访时,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谈起了近期针对隐形眼镜安全的一场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今年1月,该院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辖区有店铺在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售卖隐形眼镜。这些隐形眼镜被藏在柜台隐蔽处,甚至随意堆放在快递盒子中。 “未经许可销售的隐形眼镜不仅扰乱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更可能损伤消费者眼角膜、导致视力下降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检察官介绍道。 2月6日,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经营隐形眼镜的店铺,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此类问题反弹回潮。 拉网排查、全面自查、即查即改、培训引导……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类似问题,严打违规行为。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辖区28家眼镜店已停止无证销售隐形眼镜,并全部下架处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