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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第12版:平安商丘 大 |  中 |  小 

实质解纷:督促判后履行

作者:祁飞袁玉洁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80
    本报讯“许某必须给我公开赔礼道歉!”3月10日,提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刘某仍然气愤难平。
    去年11月,黄某将许某拉进了3个微信群。许某在3个群中发布辱骂刘某的信息。信息发布时,3个群中共计有500多人。看到信息后,刘某于当日报警。黄某在接受当地派出所询问时,承认是其将许某拉进3个群中,但不知道许某会做什么事情。(另查明,刘某曾于6年前与许某的弟弟举行结婚仪式,二人分开时达成一致协议,刘某退还其弟弟7万元彩礼,刘某已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了退还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刘某诉至睢县法院。
    该院河堤法庭负责人袁玉洁在接手该案件后,了解案件详情并积极同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然而,一提到道歉,双方却都坚决不愿让步。
  “法官,你不用再费心了,只要许某不愿道歉,我就不会接受调解!”刘某坚决地说道。
    在调解无果后,袁玉洁只得组织双方来到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许某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在3个微信群内以书面形式向刘某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并赔偿刘某精神损失赔偿金1500元。
    考虑到双方先前的强硬态度,
为督促许某早日履行法律义务,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袁玉洁又多次联系许某,耐心安抚许某的情绪,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致使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的严重后果。
  “法官,谢谢你讲了那么多,当时情绪很激动,也没听进去你劝我的话,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这两天我就道歉和赔偿。”许某有些后悔地说。
    两天后,由于许某在外地无法来到法院,通过电话联系后,许某将写好的经审核后的道歉信发到了3个微信群,并当即履行了精神损失赔偿金,刘某的律师在场见证了履行过程,案件到此结束。
              (祁飞袁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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