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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第15版:基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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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墙之策破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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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左世友叶春苗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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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左世友叶春苗)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获悉,新郑市法院为解决一起离婚纠纷,将调解搬到当事人家中,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50多岁的王某与程某于1998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婚后,二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打斗,近年愈发激烈。王某无奈外出租房,并诉至该院,请求法院判令离婚。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在诉前调解阶段已多次调解,但因程某对王某怨恨颇深,一直不同意离婚。承办法官经多次电话沟通,联合调解员耐心疏导双方情绪,最终促使程某同意离婚。但双方因财产分配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二人之间没有共同财产,仅有一处自建房,但因自建房屋无法售卖,财产分配僵持不下。于是,法官前往二人家中调解。经现场查看,该房屋共6间,外加一个院子,院子中立着柱子加固房檐,柱子刚好将6间房屋分成东边3间和西边3间,程某目前居住在东边屋子里。考虑到均分房产势必大兴工程,影响程某的生活,法官遂提议以柱子为界建一堵1.5米高的院墙,将一家变两家,西边3间房屋归王某所有,东边3间房屋归程某所有,两家各开大门,互为邻居,互不影响。 该提议得到了王某和程某的一致认同后,双方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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