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3-04 第06版:法治事件
| 大 | | 中 | | 小 |
|
|
包村法官巧解纠纷 |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王惠姗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70 |
|
|
|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王惠姗)“赵法官,谢谢您!是您在中间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事儿才能这么圆满解决……”2月27日,郑州航空港区法院调解室内,当事人李某紧紧握着包村法官赵光的手,言辞间满是诚挚的感激。 李某与高某曾是大学同窗,2024年2月两人再度相遇后谈起了恋爱。之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未能如愿走进婚姻殿堂。恋爱期间,李某先后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向高某转账10万元。李某认为,这些转账属于彩礼性质,既然双方已经分手,高某应予归还。李某与高某多次沟通未果,遂诉至郑州航空港区法院。 为避免矛盾激化,法院迅速启动“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包村法官赵光主动对接当事人居住地村干部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开展纠纷化解工作。 通过与村干部的深入沟通,赵光了解到,高某的家庭条件并不宽裕,其父亲患有精神疾病,为了生计,其长期在郑州打工。因为两人的事,双方家庭也闹得很不愉快。赵光意识到,妥善解决纠纷的关键在于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让两个家庭回归正常生活。 赵光一方面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另一方面多次与村干部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商议解纷方案。调解中,赵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则结合乡土人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番深入沟通交流,当事人的心结逐渐被打开,达成和解,高某当场返还李某2万元,李某撤诉。双方家人也表示,要从这段不愉快的经历中解脱出来,开启新的生活。 “一村一法官”促和谐 该纠纷调解中运用到的“一村一法官”机制,是指郑州航空港区法院主动司法、服务前移,研究出台的“一村(社区)一法官(干警)”联动工作机制,由一名法官对接联络一个街道(乡镇),一名干警对接联络一个村(社区),凝聚特邀调解员、社区网格员、社区工作者、行业专业组织等力量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