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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24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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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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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晟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合永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河南晟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合永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河南晟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畅达运输有限公司主债权、对公告清单所列担保人享有的担保权益及相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河南合永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晟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合永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河南合永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其他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合永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晟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合永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4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9月26日折合人民币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河南合永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表中折合人民币贷款本金金额仅供参考。贷款本金余额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 4.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河南合永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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