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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第13版:以案说法 大 |  中 |  小 

以谈婚论嫁为由骗钱财

法院:构成诈骗罪,退赔经济损失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文卿通讯员贺先朱小旭郭琨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02
基本案情
    2014年年底,被告人小华与被害人小赵通过“QQ附近的人”功能加为好友,小华伪造姓名、出生日期,隐瞒其已婚生子的真实状况,和小赵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谈婚论嫁。2014年至2019年期间,小华以母亲生病等各种名义向小赵索要钱财共计22万余元,使用小赵名下银行卡存款或转账共计5万余元。
    2022年春节,小华又以“小丽”为名和镇平县居民小龙相识并举办婚礼,但未登记结婚。被告人小华在和小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期间,伪造姓名、出生日期,隐瞒其婚恋状况,又通过婚姻中介认识了被害人小丁,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小华以买衣服、换手机等名义向小丁索要财物。
判决结果
    邓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小华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依法判处小华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在婚恋交友中,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多方验证对方的身份信息,充分了解其个人背景、家庭情况、职业经历等,不要轻信对方各类借钱转账等说辞。一旦发现是骗局,要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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