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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2-17
2025-02-17 第15版:基层政法 大 |  中 |  小 

公 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67
河南恒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为郭超缴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期间的养老、失业保险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稽查行政处理决定书》(郑人社基决字〔2024〕第600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和税务机关,为郭超补缴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期间的养老、失业保险费共计4883.5元。其中,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3125.44元、个人部分1562.72元,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136.74元、个人部分58.60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你单位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处理决定书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处理决定书公告期满,六个月内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67170235)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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