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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7 第13版:基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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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限期提供材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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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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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郑州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郑州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郑州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书 4.郑州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卧龙花园3A、3B高层、31-36号多层住宅楼项目人防工程竣工备案资料 6.卧龙花园3A、3B高层、31-36号多层住宅楼项目人防工程改造相关资料 7.卧龙花园3A、3B高层、31-36号多层住宅楼项目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相关资料 因我单位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号,电话:89896202)领取《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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