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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1-08
2025-01-08 第14版:法在身边 大 |  中 |  小 

制售“保健酒”姐弟均获刑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杰通讯员赵慧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87
身边的事儿
    被告人贾甲、贾乙系姐弟关系。为生产含有西地那非的“保健酒”,2022年7月起,被告人贾甲开始购买散装白酒,随后将购买的含有西地那非的药粉按照比例添加到散装白酒中,配置成所谓的“保健酒”进行灌装销售。
    2022年9月起,贾甲开始在某视频平台销售该款“保健酒”,贾乙负责分装、邮寄发货。经核实,贾甲、贾乙销售“保健酒”金额共计97140元。
判决结果
    浚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甲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贾乙明知贾甲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仍为其生产提供帮助并提供邮寄等服务,也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终,法院判处贾甲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贾乙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法官提醒
    西地那非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本案中,被告人贾甲、贾乙违法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所谓的“保健酒”,无视食品安全秩序和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应当予以惩处。
    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谨慎辨识,特别是对宣传有保健作用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切勿因盲目追求保健效果而忽视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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