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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1-08
2025-01-08 第14版:法在身边 大 |  中 |  小 

假卖真骗“房主”栽了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文卿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14
身边的事儿
    2020年9月,被告人钱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有购买门面房需求的白某,钱某谎称自己有门面房出售,后带领白某实地查看两间门面房。同年10月,白某与钱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当场支付现金2万元。
    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白某按照钱某的要求,又分多次支付给钱某购房款、不动产办证费用等27万余元。后来,白某多次让钱某交付房屋及不动产证,钱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后经核实确认,白某发现上述门面房不是钱某的,便立即报警。
判决结果
    内乡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钱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钱某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发现还有判决宣告以前的该起犯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综上,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内乡县法院遂作出判决,撤销内乡县法院(2021)豫××刑初××号刑事判决中被告人钱某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钱某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55000元;责令被告人钱某退赔被害人27万余元。
法官提醒
    买房时,大家要保持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他人,签订合同时除了对合同本身的内容进行商榷,对合同的签订人也要仔细考量,认真核实房主与房屋的相关信息,切勿因自身的疏忽大意或者对卖房者过于信任,导致自己的积蓄付诸东流,要切实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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