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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第14版:法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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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替儿子出气打儿子同学 |
被判赔偿医疗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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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穆智明
通讯员吴京宇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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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事儿 原告文某(11岁)与被告张某的儿子系同学关系。2023年10月26日下午,在辉县市某学校门口,被告张某找到放学走出校门的原告文某,询问其欺负自己儿子的事情,其间两人发生打斗,导致原告文某头部、面部等多处受伤。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文某将张某诉至辉县市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7万余元。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张某以其儿子在学校受欺负为由,未与老师或者原告文某的家长沟通,即在放学时间找到原告文某并与其发生打斗事件,导致原告文某头部、面部等多处受伤。被告张某的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对原告文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文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000余元。 法官提醒 孩子在外受欺负后,家长应全面了解情况、理性处理,必要时可与学校、对方孩子家长沟通。如果直接与对方孩子沟通,应掌握好分寸和边界,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能一怒之下,直接殴打对方孩子,同时也要教育自家孩子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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