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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1-02
2025-01-02 第06版:法治事件 大 |  中 |  小 

果味电子烟不能私自卖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93
身边的事儿
    曾几何时,电子烟带着“时尚潮品”和“戒烟神器”的光环走入人们的视线,还被精心制作出五花八门的诱人口味,成为年轻人竞相追捧的时髦新宠。
  “我真的错了,明知国家严禁销售果味电子烟,我却在网上干起了这非法的买卖……”近日,在开封市鼓楼区检察院的讯问室里,狄某满脸懊悔,向检察官倾诉着自己的愧疚与自责。
    时间回溯到2024年5月,狄某本是众多果味电子烟的网络消费者之一,然而,贪婪的欲望却在心底悄然滋生,“当代理,赚大钱”的念头一闪而过,便再也无法熄灭。在随后的短短3个月里,狄某借助抖音平台,将违禁的果味电子烟大量销往各处,还沉浸在获利两万余元的喜悦中,却不知法律的大网已悄然收紧。果味电子烟亦是烟草,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私自销售,而狄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大肆售卖电子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法律红线。
法律后果
    2024年12月,开封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狄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官提醒
    电子烟绝非无害的时尚玩物,无论其以何种诱人的形式出现,本质上仍是烟草制品。国家对电子烟的销售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切莫因一时的利益诱惑或猎奇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特别是年轻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电子烟的危害和法律边界,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电子烟非法交易活动,共同营造健康、合法、和谐的社会环境,拥抱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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