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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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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多年借款调解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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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杰通讯员赵京亚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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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李杰通讯员赵京亚)“太感谢你们了,我的这笔借款多年了,谢谢你们公平公正、尽心尽力地办理案件,帮我把钱追回来,这面锦旗一定要收下!”2024年12月25日,原告赵某来到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将一面锦旗亲手交到案件承办法官李樟楠手中,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对法官的感谢。 2013年7月,被告焦某缺少资金向原告赵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1.5分,被告席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要,二被告一直未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赵某诉至浚县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向赵某释明了诉讼财产保全的优势与必要性,赵某申请对二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经查控,焦某名下无财产,故对担保人席某名下的房产、车辆予以查封。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焦某偿还原告赵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席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积极督促二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明确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依法拍卖席某名下被查封财产等一系列强制措施。二被告表示利息太高,一次性给付有较大压力。 最终,在执行局干警和新镇法庭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按照调解协议内容一次性将案款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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