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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26 第11版:平安鹰城 | 大 | | 中 | | 小 |  |  |  |  | 平顶山市石龙区检察院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 |  |  |  | 
						
						|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王雅倩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19 |  |  |  |  |  |  |  | 
						|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治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王雅倩)昨日,平顶山市石龙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与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同来到区体育公园及附近街道,对前期办理的一起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看到“断头”的盲道、过于倾斜的轮椅坡道、不规范的无障碍停车位,如今都已按规定整改。今年7月,一名人大代表向石龙区检察院反映,辖区多条盲道被损毁、侵占,公共卫生间前的轮椅坡道坡度不符合规范,侵害了特殊群体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线索后,石龙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查固定证据,证实反映情况属实后依法立案办理。8月15日,该院就该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并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不符合规范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整改期间,检察官先后多次到现场监督。
 收到相关行政部门整改完成的反馈信息后,石龙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联合区残联等部门,开展无障碍设施体验和无障碍环境督导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20余名残疾人代表共同参与。
 在志愿者和工作人员的引导协助下,残疾人代表先后来到体育公园、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对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盲道、无障碍标识信息等进行了实地体验。“这次来参加无障碍体验活动,心里感觉很温暖。无障碍设施和无障碍标识标牌随处可见,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现在我一个人出来走动也不害怕了,真心为你们点赞。”肢障人士刘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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