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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26 第06版:清风中原 | 大 | | 中 | | 小 |  |  |  |  | 庭审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  |  |  | 
						
						|  |  | 作者:刘思远霍姣姣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93 |  |  |  |  |  |  |  | 
						|     本报讯“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庭审旁听,内心触动很大,也让我对调查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运用有了更深的认识……”12月24日,临颍县纪委监委一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在旁听法院庭审后说。将庭审现场作为警示课堂、业务课堂,是临颍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和开展“以案代训”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着眼于打好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组合拳”,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机制,对于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与法院加强沟通对接,有针对性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认真观摩公诉人的举证内容、辩护律师的质证内容等,反思查找自身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的短板弱项,对照提升办案质效。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用活用好身边典型案例,结合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特点,从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中精心筛选职务犯罪典型案件,组织到庭审现场旁听,强化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促廉,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闭门说教不如现场以案说法。”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好旁听庭审这一生动课堂,常态化、精准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活教材”推动实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总体效果。
 (刘思远霍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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