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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26 第01版:头版 | 大 | | 中 | | 小 |  |  |  |  | 法官耐心调解 被告当庭支付了货款 |  |  |  | 
						
						|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滕孝忠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20 |  |  |  |  |  |  |  | 
						|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滕孝忠)12月23日,周口市淮阳区法院法官耐心释法析理,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将货款支付给了原告。孙某是装修工人,与好友郑某、张某相识多年。2020年5月,郑某、张某在淮阳区承包了某装修工程,孙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为郑某、张某干活。2021年1月12日,经过双方结算,郑某、张某共欠孙某货款1万元,在给付部分货款后,剩余4000元一直未支付。后孙某诉至淮阳区法院,要求郑某、张某支付剩余货款。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杨瑞意识到,简单的一纸判决虽能解决法律层面的争议,却可能彻底摧毁双方多年的合作关系。于是,杨瑞采用居中调解的方式,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请,在充分了解案件背景及双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后,通过释法明理,让双方当事人明白诚信守法的重要性。
 经过反复沟通,原告孙某为表示诚意,自愿放弃部分货款和利息诉请,被告郑某、张某当庭支付了剩余货款,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起合同纠纷圆满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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