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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12-13
2024-12-13 第14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26
  声明人:姚向楠,男,1993年11月2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102199311240075,住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郎庄110号。
  声明人就放弃继承姚军(公民身份证号码:410102196905133038)遗产一事,声明如下:
  我是被继承人姚军的儿子,我的父亲姚军于2024年11月27日死亡,其生前未立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我作为姚军的法定继承人,对我父亲姚军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现我本人在无欺诈、无胁迫的情况下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自愿放弃继承我父亲遗产中属于本人应继承的所有权益,今后绝不反悔。
  上述声明内容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我自愿承担。
                声明人:姚向楠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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