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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第12版:平安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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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两级法院“执破融合”助企脱困重生“满盘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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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韦德涛牛姝妍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221 |
|  | |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到重整成功企业调研 |  | | 破产庭法官到破产重整成功企业回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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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乡市中级法院积极探索“执破融合”模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执行程序和破产制度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僵尸企业”出清、危困企业“挽救”效能和社会资源、市场资源配置效益,助力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8月至9月期间,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到新乡走访调研重整成功企业,对新乡市两级法院破产审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A 破除“壁垒”换“赛道” “执转破”办理破产成本能否最大限度地降低?如何尽快实现“执破衔接”向“执破融合”提档升级?…… “执破融合”探索之初,新乡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闫瑜感到了压力与挑战。 结合具体案件办理,闫瑜理清了思路:“执破融合”,即变“执转破”单行道为“执破深融”双向奔赴,有效整合执行与破产两种程序,减少程序转换的时间和成本,充分释放叠加效能,为经营主体出清和重生提供助力和保障。 新乡市中级法院先后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工作规程(试行)》《新乡市中级法院执行移送破产直通机制工作指引(试行)》,创新建立执行与破产程序直通机制,成立由执行局员额法官和破产审判员额法官组成的执破联合合议庭,让执行和破产两种程序优势相互叠加,充分释放潜能,做到无缝隙、全直通。同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危困企业识别中心的实体化运用,探索建立企业风险预警机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帮助党委政府、经营主体尽早发现问题,有效实现了破产预防。一系列组合拳打破执与破的壁垒,做实做活融合之功。 B助力危困企业获重生 某企业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分割业务,由于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后涉及多起诉讼被法院强制执行。 某企业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2022年11月,新乡市中级法院指定延津县法院审理。进入破产程序后,经全面核查,确认某企业债权金额高达3500万元,可变现资产清算价值尚不足以清偿职工债权,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基本为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债务清偿及积累数年的社会矛盾。 承办法官进一步了解到,某企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了,固定资产较少,可以宣告破产,但生猪屠宰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行业,该企业又拥有市政府颁发的定点屠宰证书,发展前景较好。同时绝大部分债权人同意重整,还有部分债权人有意继续投资经营。 是破产重整?还是破产清算?选择何种方式帮助企业浴火重生,承办法官陷入深深的思考。 综合考虑后,承办法官认为某企业具有挽救价值,可以进行破产重整。本着“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为了尽快推动、确定重整模式,2023年4月,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某企业采取引进投资人并同时“债转股”模式进行重整。 延津县法院运用债权人内部自救模式,创新性地从债权人内部招募重整投资人,结合债权人自主选择将债权转变为股权,综合使用引入重整资金与“债转股”方式。同时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用地问题,在企业重整后不改变土地性质、地面附属物不增建扩建的条件下,保障企业合理使用土地。 观念一变天地宽,一系列的破产重整组合拳打下来,通过40多天的重整,某企业重获新生,不仅化解了3500万元的不良债权,还解决200多户周边村民再就业的难题。 “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执转破’案件转重整,不仅实现程序有效转换,还探索创新了重整模式,引入投资与‘债转股’并存,帮助企业快速脱困。”新乡市中级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陈洁说。 C高效出清“僵尸企业” 新乡市某建材公司因借贷包袱过重、流动资金短缺,引发大量诉讼,公司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被多轮查封。特别是公司在停产后,将土地分别租给7名租户搞生产经营活动。几家租赁户不仅不同意行使优先购买权,更不同意法院对资产进行处置,导致60余起执行案件无法推进。 由于某建材公司主要财产已被租赁户承租使用,导致资产界限不清晰,通过执行程序无法有效处置企业资产,大量执行案件最终以终本方式结案,债权人利益无法实现。 一时的终本并不代表执行的终止。为妥善解决众多债权人执行难问题,平衡租赁户与债权人利益,经部分债权人申请后,执行干警将其相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新乡市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破产条件,迅速裁定受理某建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随即通知相关法院中止诉讼、中止执行,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由管理人接管某建材公司全部资产。 考虑到租赁户已在土地上添附厂房、农家院等附着物的问题,管理人如简单采取解除租赁合同、拆除地上附着物,会给租赁户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新乡市中级法院积极指导管理人寻求平衡债权人与租赁户利益的最优解,对承租人的资产进行评估,随同公司破产财产一起拍卖,提升资产变现价值。经过多轮协商,承租人同意该资产处理方案,既高效稳妥地处置了破产财产,也最大限度保障了承租人合法权益。 理顺债权人、债务人与承租人的利益关系后,新乡市中级法院对破产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引进了某新材料公司拍得该地块,通过“腾笼换鸟”引入有实力的企业,收购盘活停产、破产企业资产发展新项目,实现了破产财产的高效处置。 2024年3月,新乡市中级法院依法终结某建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共实现87家债权人公平受偿,助力60起案件终本出清,充分释放了“执转破”程序高效化解纠纷的功能,推动各类纠纷稳妥化解。 “今后,新乡市中级法院将探索构建立案前端源头审查,审执中端协调联动,破产末端有效衔接的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助力衍生案件治理和规范终本率、执行到位率提升。”新乡市中级法院院长王静说。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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