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12-13
2024-12-13 第04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汝南县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赢得群众满意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路梦蝶通讯员吕孟岩龚旭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26
    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治报记者路梦蝶通讯员吕孟岩龚旭阳)“法院的裁定书收到了,我的事情让你们费心了!”近日,某案件当事人王某东手持锦旗来到汝南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达谢意。
    2021年3月,王某以王某东的名义向张某某出具欠条,借款5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同年9月,王某又与张某某、李某某签订协议书,承诺该笔借款实际用于王某名下工地支付用款,待工程验收后由王某一次性偿还。后因借款纠纷,张某某将王某、王某东诉至法院,法院依据欠条,判决王某、王某东偿还张某某借款50万元及利息。然而,王某东表示对欠条的事一无所知,工程也并非其所承包,遂选择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诉讼卷宗、
询问当事人、公开听证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该院检委会经研究,决定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审委会研究后,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决定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启动了再审程序。
    汝南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