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4-12-10 第14版:平安信阳
| 大 | | 中 | | 小 |
|
|
商城县法院做好护“薪”人 |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杨占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78 |
|
|
|
本报信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杨占伟)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从商城县法院获悉,该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陈某等8人的劳务费已全部拿到手。 2023年,贺某某雇用陈某等8人为其承建的工程进行墙体粉刷工作。工程结束后,贺某某支付8人一部分劳务费,欠3万余元未付。后来,陈某等8人通过多种方式催要,但一直未果。无奈之下,8人将贺某某诉至商城县法院。 这是一起群体性劳务纠纷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承办法官李立林认为,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会增加双方诉讼成本,遂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诉前调解。 在调解的过程中,李立林与当事人逐一沟通,厘清各当事人被欠劳务费具体数额,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协议期限届满前,李立林多次联系贺某某,督促其履行,后贺某某一次性向陈某等8人支付了全部劳务费,这起纠纷得到了实质性解决。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解决好农民工“薪愁”问题,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该院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宗旨,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优化解决方案,促进案件积极调解,让问题解决得更快速、简便、经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