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12-09
2024-12-09 第15版:政法一线 大 |  中 |  小 

债权转让通知书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90
安阳市殷都区柴库村村民委员会:
    2004年9月29日赵钢岭、梁春生与王东亮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对你方享有的两份债权凭证,即(2002)债证执字第36号和(2002)债证执字第37号未执行受偿债权余额分别为22万元及利息,23万元及利息,共计45万元及利息,全部转让给王东亮。你方未清偿的债务部分,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向王东亮履行。
特此通知通知人:赵钢岭、梁春生2024年12月9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