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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第07版:最美枫景看河南 大 |  中 |  小 

将温情融入离婚案妥善化解当事人矛盾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杨静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25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杨静)“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一别两宽,各自安好。”12月6日,卢氏县法院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和平解除婚姻关系。
    小美与小帅(均为化名)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双方矛盾不断、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恶化。最终,小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该案立案后,法官经过查阅案卷,了解到原、被告都有离婚意愿,只是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争议。法官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均不同意让步,在法庭上也激烈争吵,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团队遂分开调解,逐一倾听两位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以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口,告诉他们即使离婚了也应共同为孩子创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双方最终就解除婚姻关系后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官表示,针对离婚案件的调解,不只是要对双方调和,也包括调离。当事人婚姻关系走到尽头时,应理智地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努力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至最低。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能在维护当事人公平正义的同时,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稳定。
    据介绍,卢氏县法院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倾心化解每一起家事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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