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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12-09
2024-12-09 第03版:法眼观澜 大 |  中 |  小 
社会杂弹

鲜花蛋糕事件背后的法律逻辑

作者:□张可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49
    近日,一张姓男子在湖南长沙20多家蛋糕店购买鲜花蛋糕后,投诉店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此事引发热议。一方面,张某的行为让大家意识到,蛋糕插上不可食用的鲜花确实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张某是否存在恶意索赔的行为,也引起争议。其实,我们一起来看看我国食品安全法及最高法一个司法解释的规定,或许就能厘清事件背后的法律逻辑。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据报道,张某购买的鲜花蛋糕多是在蛋糕上装饰鲜花。那么,装饰的鲜花是否无毒无害、是否会污染蛋糕本身,这个问题确实应当引起消费者、店家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视。如果鲜花不能保证无毒无害,那么店家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样看来,或许张某的投诉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是个好事。消费者再见到类似的装饰品,都会思索一下是否安全;蛋糕店也会在推出产品的时候格外注意装饰品的安全性。
    但是诸多蛋糕店家固然有错,张某集中投诉20多家蛋糕店索要赔偿,是否就合理合法呢?今年8月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不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规则,同时规制恶意索赔,并惩治违法索赔。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知假买假者恶意高额索赔、连续购买后索赔、连续购买并反复索赔的,法院将在其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此外,该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对于恶意制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假象、勒索赔偿金,或者依据恶意制造的假象起诉请求支付赔偿金等违法索赔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涉嫌敲诈勒索或者虚假诉讼罪的,应当及时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以惩治违法索赔行为,保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对于张某的投诉行为,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其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我们期望越来越多的人能不为私利,勇敢站出来直击隐患,让原本正义的行为回归正义本身,而非将其当成自己敛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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