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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第10版:平安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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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执行劳动仲裁案8人拿到工资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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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王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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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王震)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获悉,11月26日,鄢陵县法院快执团队执行完毕一起劳动仲裁调解案件。 被执行人许昌某清运公司拖欠申请人刘某等8人工资合计20余万元。今年7月2日,鄢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该案出具仲裁调解书,但被执行人未按照调解书规定的日期支付款项,申请人到鄢陵县法院申请执行。 10月28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该院快执团队干警将某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拘传至法院。后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将公司3辆装载机送至法院作为抵押,并同意先行支付3万元,其余款项一个月内付清,若不按期履行,法院将拍卖抵押物以清偿欠款。 11月19日,被执行人在约定时间内将剩余款项支付完毕,刘某等8人对鄢陵县法院高效执行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和由衷感谢。 “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鄢陵县法院一直以来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优势,坚持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原则,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切实提高执行质效,有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文慧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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