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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第10版:法治视窗 大 |  中 |  小 

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他接的单子变多了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蔡艺婷靳奥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62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蔡艺婷靳奥)“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之后,我能接的单子变多了,感谢检察官。”11月26日,禹州市检察院对王某进行电话回访时,王某向检察官表达感谢。
    王某是一名货车司机。前段时间,他接到了某公司运送设备的单子,若做成了能有一笔不错的收入。某公司要求王某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王某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却遭到拒绝。
    原来,王某16岁时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王某想起检察官来社区普法时,提到过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的情况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王某打通了12309检察服务热线。
    禹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干警接到电话后,初步判断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将线索移交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办理。
    承办检察官孙丽娜经过详细审查,认为王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此后10余年间,王某积极回归社会,再无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王某的情况符合犯罪记录封存条件,应依法予以封存。
    鉴于王某急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孙丽娜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联系核实,释明相关制度规定,书面督促其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要求,为王某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提供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保密承诺书模板,告知公安机关相关注意事项。不久,王某顺利拿到了无犯罪记录证明。
视点
    检察官督促公安机关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给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使他们在就业、生活等方面免受歧视,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避免再次滑向犯罪深渊,真正实现了教育和挽救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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