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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第05版:与人民同心 与法治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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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如磐二十载 仲裁之路写辉煌 |
——写在三门峡仲裁委员会成立二十周年之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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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宋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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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仲裁从行政性质的仲裁进入现代商事仲裁的新时代,开辟了我国仲裁制度的新纪元。201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国仲裁事业迎来了蓬勃发展。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个章节专门部署法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判断、新观点和新部署。仲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仲裁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1 奋力拼搏树形象 2004年9月,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由市政府组建成立,这是该市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门峡过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成立之初,三门峡仲裁委员会自筹经费,租用办公用房,办公人员寥寥数人,发展举步维艰。面对困难,全体仲裁人拿出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拼搏精神,团结奋进、砥砺前行,克服种种困难,全力推动仲裁事业稳步前进。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先后被国务院原法制办确定为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试点单位和全国仲裁工作“两化”试点单位。 经过二十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现有办公用房1000余平方米,多功能会议室1个,仲裁庭4个,办公方式由最初的手写记录,发展至目前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庭审记录电子化。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先后成立了卢氏、灵宝、渑池、义马等4个办事处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消费争议等2个专业调解中心。2021年11月23日,三门峡仲裁委员会成立了三门峡金融仲裁中心。2023年12月,三门峡仲裁委员会成立知识产权仲裁院,并在当年实现案件零突破。通过多措并举,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在为当事人提供更为现代化和方便快捷的仲裁服务同时,也为自身树立了良好形象。 二十载春秋,风雨兼程,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以坚韧不拔之志,铸就辉煌篇章。从默默无闻到声名鹊起,从鲜为人知到广受赞誉,仲裁之路见证了无数风雨与阳光。 二十年间,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秉持和谐仲裁、以和为贵的崇高理念,以公正之心,化解纷争;以智慧之力,定分止争。 二十年来,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个中心,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公正及时地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截至目前,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累计受理各类民商事经济纠纷1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亿元,服务当事人涉及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在内的20余个省(市)自治区。三门峡仲裁委员会案件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均在80%以上,彰显仲裁之威,在推进三门峡市法治建设、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 夯实基础谋发展 2022年,第四届三门峡仲裁委员会成立后,迎来了三门峡市仲裁事业发展的又一个新的转折点。三门峡仲裁委员会提出开门办仲裁的新思路,吸引了来自社会各界的优秀人士加入仲裁队伍;实施走出去战略,汇聚了更多热心仲裁事业的人士参与到仲裁事业发展中来。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围绕规范仲裁收费、提高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先后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仲裁收费办法、案件立案制度、案件审理制度、专家咨询制度、案件核阅制度等50余项制度规范,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为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保证案件质量,提升仲裁公信力。办案质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和灵魂,是确保案件公平公正、树立仲裁公信力的关键所在。自成立以来,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和为贵的仲裁理念,坚持不懈狠抓办案质量。严格仲裁程序,对立案、组庭、开庭、裁决等重点环节严密把控,对裁决书、调解书实行逐级审查的核阅制度,在保障仲裁庭依法独立裁决基础上,将内部监督与专家评议有机结合,确保案件质量。实行仲裁案件全程督办制度,督促仲裁庭在案件审理期限内结案,提升仲裁办案效率。对复杂案件,组织专家集体研究讨论、反复进行论证,以实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以民为本的办案理念,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树立“少敲锤子、多解扣子”的纠纷处理理念,抓住矛盾争议点,简化办案程序,积极探索运用调解、和解、仲裁确认等方法解决纠纷,快速结案,充分体现仲裁特色及优势,提高仲裁社会认知度。近年来,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以调解方式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占比达80%以上,不仅做到案结事了,还力争促进当事人握手言和的同时能够继续合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升仲裁服务水平。自成立之初,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就高度重视仲裁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道路,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优良、办事高效的仲裁队伍。围绕仲裁员管理,制定了仲裁员守则、首席仲裁员职责等制度,严格仲裁员准入标准和聘任程序,对仲裁员履职实行宣誓和关联关系公开披露制度。二十年来,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从第一届77名仲裁员增加到第四届245名,仲裁员的学历层次明显提高,职业覆盖更趋合理,专业特色更加明显,区域分布更加广泛,为提升仲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为锤炼仲裁秘书队伍,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赴上海、广州、西安、四川等国内知名高校参加专业培训,积极与省内外兄弟仲裁机构进行交流学习,共同交流仲裁案件办理情况、机构改革建设及仲裁的宣传推广工作,探讨在民商事领域如何更好地发挥仲裁作用。 加强宣传推广,扩大仲裁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对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作用的认识,是加快推动仲裁事业发展的关键。自成立以来,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对重点领域、企业、行业协会的宣传推介;积极参加三门峡市举办的各类大型节会活动,广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在媒体开设专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案例的形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仲裁员微信群等新媒体宣传,积极探索开展仲裁公益宣传。为进一步在重点行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先后与建筑业协会、律师协会、金融业协会联合发文,搭建三个推广平台,以平台促推广,以培训促推广,以回访促推广,以个案促推广。打基础利长远,为实现仲裁事业可持续发展,三门峡仲裁委员会重点开展合同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共备案合同10万余件。经过二十年的不懈努力,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使社会公众和经营主体更深一步认识仲裁、了解仲裁、选择仲裁,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仲裁的认知度、认同感。 加强自身建设,规范仲裁行为。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完善仲裁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仲裁服务公开和监督制约,依法有序地推进仲裁工作;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仲裁员追责机制,建立仲裁活动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的职能和作用,完善裁决文书复核程序;建立仲裁监督纠错机制,加强对敏感、重大、涉及群体性案件的仲裁监督;自觉接受法院的司法监督,接受政府、人大、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开拓进取创辉煌 二十年耕耘,二十年收获。二十年来,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仲裁事业逐步迈上规范化轨道,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案件数量由最初每年的十几件发展到现在的上千件;案件类型由最初的单一化到现在的多元化,仲裁业务涵盖了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开发、建设合同、民间借贷、金融纠纷、股权转让、典当合同、房地产买卖及物业服务等多个领域,在服务市场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忆往昔峥嵘岁月,看今朝再谱新篇。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三门峡仲裁委员会将不断刷新仲裁新理念,持续完善仲裁服务新体制,立足新起点、 探索新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仲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宽阔的视野、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发挥仲裁优势,不断融入市场,秉持当事人至上的理念,进一步提升仲裁服务智能化水平,实现仲裁的专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为推动三门峡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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