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11-27
2024-11-27 第06版:法治生活 大 |  中 |  小 

视频开庭劳务费一次付清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桑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26
    本报新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桑鹏)“这是我第一次打官司,没想到人不来法院都能把事办好。”收到电子调解书的当事人贾某激动地说。
    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获悉,获嘉县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贾某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提高了庭审效率,还解决了当事人因地域限制无法到庭的问题,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18年,凌某在山东青岛做水电工程,委托贾某从事相关劳务工作。2021年2月,凌某向贾某支付3.1万元,剩余劳务费经贾某多次催要均未支付。今年10月,贾某向获嘉县法院起诉,要求凌某支付剩余劳务费2.5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秀云认真查阅卷宗,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及纠纷产生原因。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邻居,为促进邻里和谐,承办法官从情理和诉讼成本入手,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后,原、被告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双方在欠款数额上存在较大分歧,未能调解成功,法官遂决定开庭审理。被告凌某因在山东不能到庭,向法院申请远程视频开庭。
    开庭当日,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双方进行庭审。开庭前,法官再次尝试组织调解,但双方对欠款数额各执一词,尽管身处屏幕两端,仍争论得面红耳赤。于是,法官组织双方对账,经逐项核算后,最终确定欠款数额为1.7万元。欠款数额确定后,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法官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约定凌某一次性向原告贾某支付劳务费1.7万元。对此结果,原、被告均表示十分满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