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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11-26
2024-11-26 第12版:平安商丘 大 |  中 |  小 

跨省协同调解

作者:祁飞刘岩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38
    本报讯“您好,我是商丘市中级法院的特邀调解员杨卿,您是丽水市中级法院的调解员吗?”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杨卿显得异常兴奋,他们谈案件、找出口,最终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11月25日,杨卿再次谈及这起跨省案件调解时,仍激动不已。
    浙江省义乌市某公司是某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的使用权人,并对该专利享有专利权。杨某未经专利权人和专利使用权人的许可便制造侵权产品,并在某平台上开设店铺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10月初,义乌市某公司发现杨某的侵权行为后,就立即向其发送侵权告知函,要求杨某停止其侵权行为,而杨某却置之不理,仍在平台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义乌市某公司以杨某侵害其专利使用权为由,将其起诉到商丘市中级法院,要求杨某停止侵权,并赔偿其损失5万元。
    受理案件后,该院委派特邀调解员杨卿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杨卿初步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了解到,杨某认可自己有侵权行为,表示愿意停止侵权并给予义乌市某公司一定赔偿,但几次沟通下来,双方当事人关于赔偿金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一度陷入困境。这时义乌市某公司提出还有个案件起诉到了浙江省丽水市中级法院,和本案案情类似,两个案件的被告认识。杨卿考虑到两个案件具有关联性和相似性,于是便提出了协同调解。
    杨卿与丽水市中级法院调解员取得联系,两位调解员很快达成了协同调解的一致意见,并建立了微信群,将三方当事人都拉进群同时展开调解。在两位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当事人均同意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祁飞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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